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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宣布全面完成商品房去库存 明年楼市去哪儿?
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浙江已全面完成商品房去库存目标任务。 省住建厅表示,2016年浙江全力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商品房销售持续大幅增长,商品房库存迅速下降,去化周期明显回落并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对照国家去库存目标提早了2年完成。 那么,目前浙江的商品房库存还有多少?商品房去库存任务“全面完成”后,浙江的房地产市场又将往哪里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要建设房地产“长效机制”,浙江在2017年又将进行哪些新探索?还将建立建全哪些基础性的制度? 这一年,浙江“去库存”效果如何? 全年销售再创历史新高。2016年1-11月,浙江全省商品房销售76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8.7%,提前2个月超过去年全年销售总量。预计今年全年销售将达到8300万平方米,继2015年后再创历史新高。 全省总体完成商品房去库存任务。截止11月30日,全省新建商品房库存8676万平方米,相比年初减少了2884万平方米,下降幅度24.9%。按过去12月月均销售量测算,11月底全省商品房去化周期12.1月,相比年初减少了10.1月。其中,商品住宅库存4589万平方米(356173套),相比年初减少了2313万平方米,下降幅度33.5%,11月底去化周期7.7月,相比年初减少了8.1月。 各设区市市区全面完成去库存任务。截止11月30日,11个设区市市区新建商品房库存合计4655万平方米,相比年初减少了1935万平方米,下降幅度29.4%。11月底去化周期10.5个月,相比年初减少10月,达到了省政府文件提出的库存10-16个月合理区间的目标要求。商品住宅库存2226万平方米(168600套),相比年初减少了1506万平方米,下降幅度40.4%,11月底去化周期6.1月,相比年初减少了7.7月。 县(市)基本完成去库存任务。截至11月底,全省54个县(市)商品房库存合计4021万平方米,相比年初减少了948万平方米,下降幅度19.1%。去化周期14.7月,相比年初减少了10.3月。分县(市)看,有46个县(市)商品房去化周期在20个月以内,有6个在20-24个月,有2个县在24-30个月。其中,54个县(市、区)商品住宅库存合计2363万平方米(187573套),相比年初减少了807万平方米,下降幅度25.5%,11月底去化周期10.1月,相比年初减少了9.1月。分县(市)看,有50个县(市)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6个月以内,其他4个县(市)在16-20个月。总体上看,我省以县(市)为单位已经基本完成商品住宅去库存任务,达到合理区间的要求。 房地产业投资企稳回升。一季度,全省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1.7%,上半年同比下降0.8%。第三季度以来,各地促开工、抓进度,房地产投资企稳回升。1-11月份,全省完成房地产投资6810亿元,同比增长4.2%。 同时,住房价格一度过快上涨后目前保持稳定。3月份以来,省内个别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过快。9月份后,杭州、嘉兴等城市采取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为重点的稳房价措施。11月份,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回落到0.2%。杭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近20个月来首次环比下跌0.4%,嘉兴、宁波市环比分别增长0.5%和0.6%,涨幅明显回落并回归小于1%的区间,温州等省内其他8个设区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同比增长控制在7%以内,总体上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基本相适应。 这一年,浙江为去库存做了什么? 今年初,省委将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列入重点改革突破事项,省政府制定了“稳房价、去库存、优结构、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供给侧改革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6月下旬,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2017年全省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回落并保持在10-16个月的合理水平”、“保持房地产投资、商品房销售和商品住宅价格基本稳定”等具体目标,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产业转型措施和制度建设要求。 具体举措有—— 实施住宅库存警戒线管控。今年省政府工作方案规定了“在售商品住宅库存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已出让待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过30个月的市、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的政策措施。年初住宅库存超过警戒线的17个县(市),目前均已回落到合理区间。前三季度,全省供应房地产用地3.8万亩,同比增长13.1%。杭州等部分城市根据商品房市场供需、价格、库存等变化情况,适度增加土地供应,公布全部出让地块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建立了督查、约谈机制。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意见。今年1-11月份,全省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7.54万套,占今年我省棚改开工总套数的32%。货币化安置比率同比提高了20.6个百分点,在当年棚改拆迁中货币化安置协议数量占到同期协议数量的71%。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清理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实施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和存款利率、缩短缴存期限、放宽无房提取、全面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公积金全国、全省异地贷款、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等一系列放宽措施。今年1-11月,用于住房消费1303.9亿元,同比增长9.8%。目前,全省贷款率达到99.1%,高出全国10.6个百分点。 下一年,“浙江版”房地产长效机制要怎么做?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中国承受不了一个大起大落、充满泡沫的楼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在全面完成商品房去库存目标任务以后,“浙江版”的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也呼之欲出—— 坚持“一个定位”——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明确“一个目标”——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目标; 落实“两大任务”—— 1、通过严格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落实稳房价、防风险任务 2、通过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落实支持合理自住购房、满足居民住房需要的任务 采取“六方面工作措施”—— 1、合理分配建设用地指标、 2、合理安排土地供应、 3、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4、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5、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 6、中介市场等政策措施。 完善“五项基础性制度”—— 1、建立既有住房动态管理制度,掌握各城市现有住房总量、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人口变化情况等,为制订住房规划、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服务; 2、完善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上市管理制度,建立开发项目库,实时掌握在售、在建待售、已出让待建等三个环节的商品房供应数量、区域、户型、价位情况,为将商品房库存始终保持在合理区间服务; 3、完善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管理制度,实时掌握房地产交易环节成交量、价格、购房主体、转让时间等情况,发挥二手房房源在稳房价方面的作用,为研究识别自住购房、投资投性性购房,为制订和实施差别化的税收、信贷等调控政策服务; 4、完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主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库存和从业人员库,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服务; 5、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评判和调控制度,为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实施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调控服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要以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为重点,及时出手调控和稳定杭州等重点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同时,要防止其他城市受周边大城市溢出效应带动出现房价上涨的现象。”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