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一些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的措施,以稳定楼市。
其中举措之一是有供、有限,合理安排住房和其用地供应规模,即对住房供应明显偏多的市、县,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应减少住宅用地供应量直至暂停计划供应;住房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热点城市,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这一办法应当会起到象征性的作用,但中国地产市场的调整不是刚刚发生,而是已经持续几年。在市场刚刚要发生转折的时候,地方政府为了土地财政,加大了供地力度。因此,很多城市出现住房供应偏多(存量)以及出让住宅土地过多(增量)的双重过剩。那么,在这种双重过剩的背景下,要求政府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量是没多大意义的,因为市场本身就缺乏需求,而且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紧张,也不能够囤地。
另外一举措是优化住房供应套型,促进用地结构调整。这其中包含了两种情况,一个是对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次,房地产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房地产用地规模过大的市、县,可以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这项举措有人认为有照顾地产商利益之嫌。房地产开发是市场行为,在政府拍卖土地时候,早已对地块的用途做好了规划,地产商在投拍时应该清楚其中的风险,如果说市场遇到了一些波动,政府允许其修改户型,甚至帮助调整规划、改变土地用途,那么,这种迁就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道德风险。
土地用途的改变涉及到修改建设规划、土地性质以及其他法律问题,这需要多个部门系统性的配合和变更,那么,主导这种变更的是政府重新规划,土地应该在收回重新规划后再次公开拍卖。
新年以来,各地稳定楼市的举措纷纷出台,包括取消限购,调整公积金政策以及首付比例等。但是,二三线城市供应过剩以及一线大城市供应紧张的格局依然继续,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地产业在经济转型中自我消化存量。不管是市场本身,还是转型导向,都不支持楼市继续火热,而是保持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