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出,通过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次房改”再度成为社会热词。这种呼声的出现,是否意味着从1998年开始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房改的下一步,应该怎么走?
一问:
“二次房改”呼声起,说明什么?
1998年,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为标志,我国开始了以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为目标,以停止实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为主要手段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时至今日,为什么会出现深化房改、甚至“二次房改”的呼声呢?
王炜:这种呼声的出现,显示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房改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在房地产市场方面,首先,部分城市地价、房价上涨过快。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房价涨幅过大和房价收入比上升过快,让居民普遍感到房价难以承受。第二,住房供求结构矛盾突出。尽管我国一直鼓励建设适合普通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但这类住房供给严重不足。供应结构不合理不仅直接影响了中低收入居民的购房需求,而且进一步加剧了房价上涨给普通居民带来的压力。第三,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长期发育缓慢,导致庞大的存量房难以盘活,住房需求过度依赖新房市场,也推高了房价。第四,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
在住房保障方面,尽管近几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有所加快,但目前覆盖面仍然较小,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住房保障制度设计不完善、不合理。
同时,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也是困难重重。专家认为,近年来住房调控政策没有能达到“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预期目标,房地产市场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市场秩序仍然有许多问题。
正是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通过深化房改来改变现存问题的呼声才不断出现。
二问:
十年房改回头看,如何评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种问题,是房改的市场化思路错了吗?应该如何评价十多年的房改?
李刚:应该说,房改10多年来,不仅有效解决了计划经济模式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矛盾,大幅改善了城乡居民的居住质量,而且拉动了内需消费的释放,促进了经济平稳。实践证明,住房制度改革市场化方向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
王炜:的确。经过十几年的房改实践,房改取得了巨大成就。
首先,城镇居民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到2009年底,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经接近30平方米,比1998年的18.6平方米增加了10平方米以上。同时,居民自有住房数量大幅度提高,住房自有率达到80%以上。住房占居民家庭全部财产的平均比重已经超过50%,是居民家庭财产增长最快的部分。
同时,住房市场机制的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实现居民住房需求的主要载体,新房、二手房、租赁市场组成的多层次的住房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在市场发育成熟的同时,住房保障体系的框架也初步形成。
因此,尽管出现了种种问题,但从短短十几年房改取得的成就看,我国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符合国情的,必须继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