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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 | ||||||||||||||||||||||
浙江温州市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乐清经济开发区第三期盐塘闭合区A2-11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和有关行业要求:
备注:1、具体规划技术指标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规划选址意见的函([2009] 乐规函字01号);2、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建设;3、竞得者依法取得土地两年后连续三年年纳税额不低于20万元/亩; 4、竞得者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
二、竞买对象:乐清市获得“国家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称号的企业。
三、出让方式:挂牌方式,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年3月30日 至2010年4月12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30日 至2010年4月12日 ,到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人申请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10年4月12日16时前 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挂牌出让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8时至2010年4月14日15时;
公开挂牌出让地点: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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