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原因则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而有关专家在5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三年内不会出台。”这为青岛、北京、深圳等地方楼市调控细则为什么均没有涉及房产税做出了注解。
国税总局: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房产税
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17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由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根据现有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上海的方案将把多套住宅解释为经营行为。”牛新文批驳称:“解释权也不归地方,对现有税种征收范围的重新解释,是中央的权力。”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如果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
张斌认为,上海要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需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无法判断上海的准备是否充分。张斌称,“上海市首先要掌握所有住宅的房主信息,其次还需要确定住宅估值的标准,如何进行测算,以及基本的征税范围,征税的标准、税率以及抵扣标准等。只有等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形成了具体的征收方案,上海市也才只是能够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议,最后由中央政府决定是否征收。”
贾康:完善房产税可起物业税作用
许多人把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有关物业税、消费税、保有税等方面的征税传闻,看做政府释放的探空气球,试图侦测相关的气象背景。近来人们看到,陆续释放的有关物业税、消费税、保有税等方面的种种消息,伴随着本次楼市新政,正不绝于耳。虽然调控楼市的新措施强调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但相关税种开征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人们却无从推定。
实际上,早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提出提案,要求加快研究、准备开征物业税。他最近接受《华夏时报》记者访问时认为,当前是推行与调控楼市相关的税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时间窗口”,不应错过。
贾康认为,开征物业税意义重大。现实生活中在没有物业税的情况下,炒房人由于不需要付出持有成本,是无所顾忌的。而物业税开征,其持有房产的时候有了成本,炒房、囤房行为就必然会在经济压力下有所收敛,假定某人原来一下子炒几十套房子,有可能就会减少到十几套,原来炒七套八套的,可能就减少到三套五套。他建议将物业税改称较准确的“房地产税”,并充分考虑对一定标准内的居民第一套住房免征或显著优惠。此外,还应充分注意渐进安排,比如他认为改革方案出台的第一阶段,可暂不覆盖一般商品住房,只对高端独立别墅与豪华公寓先行实征。如政府管理部门能可靠地认定一户多套房的情况,对某个数量界限以上的部分实征,当然也是可行的。
专家会诊房产税:未必能抑制高房价
与贾康相反,多位专家似乎形成共识,房产税的开征,并不能成为抑制高房价的手段,更有专家认为,这一税款的出现,反而会被转嫁,从而推高房价。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房产税实际上抑制不了房价,因为它是可以转嫁的。在房价预期很明显,房价在上涨的情况下,房产税百分之百都可以转嫁,这不但不能抑制房价,相反还会导致房价更高,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假如有房产税,那么你在买房的时候,你的选择就会有变化,你是选大房子,还是小点的房子,你就要考虑养房的成本。所以房产税对于住房消费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对住房投资或者住房投机可以说没有什么调节作用。”他说。
文化部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刘军宁指出,房产税出台的一个公开的理由是因为中国的房价太高,很多人买不起,要通过房产税抑制房价,可是在已有的高房价基础之上再加一部分税,那这个房价会变得更高。也有人说房产税只对一部分人开征或者只对一部分类型的房屋开征,但是无论如何,当被开征的房子显得更贵的时候,那些不开征的房子的价格也会随着拉动起来,无论如何对整体的房价将起着拉动作用。